3月27日,国防部网站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总政治部修订并下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对31种案件立案标准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规定,军人公开发表叛国言论、投靠境外反动机构或者组织、申请政治避难、投降敌人、临阵脱逃等情形,均应予立案。此外还规定,擅自转让军队房产价值30万以上的,应予立案。
此《规定》3月28日起施行。
(《潇湘晨报》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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