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了,但是公司并没有表示是否续签合同,也没有让我办离职,我也就一直在继续工作,至今已经1个多月了。请问,按照法律规定,是否我的合同已经视为自动延续了?公司是否不能再以合同到期为由解雇我?
【律师解答】:
你的合同是否自动延续,要看之前的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原先的合同中没有约定,按照你的情况,应视为已延续劳动关系。因为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另外,公司如果以合同到期解雇你的话,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制今报》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