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改革成功的标准之一。对共同富裕,我们不能只把它当作一个抽象的口号。历史证明,把一个概念不清的口号作为主要目标,容易造成思想政策的混乱。因此,应该把共同富裕的口号具体化为以下几个目标。
第一,消除贫困。按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标准,尽快消除绝对贫困化现象。
吸取西方福利国家教训,消除贫困的方法不仅限于国家救济和社会赞助,还应建立失业再培训制度,提高贫困失业人员抗风险能力。
第二,改善民生。使大多数人从小康生活逐步提高。
社会中间阶层的发展壮大,是共同富裕最重要的标志。
第三,缩小两极分化,限制既得利益集团垄断社会资源。
在绝对贫困逐步消除、大多数人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时,中国收入差距越来越大。这种情况的发生有三类原因:第一类由市场经济风险,个人能力、努力的差距,生活条件差距造成,通过征收所得税和国家扶助,是可以解决的;第二类是收入差距背后财富占有的差距。这类差距,也可以提高征收财产税和遗产税予以控制;第三类最难解决,是权力资源过于集中。中国的问题在于:没有有效控制住极少数人利用特殊手段暴富,这不是市场经济自发形成的,这样的先富也不能带动大多数人共富。正在形成既得利益阶层,阻碍社会流动。发展下去,大多数人共同富裕的进程就会被破坏。
消除特殊利益集团,仅用“共同富裕”的经济口号予以对抗,追求收入和财产平等远远不够,需要进行全面改革,限制官员特权,防止极少数寡头垄断国家经济命脉和政治社会生活。因此,打击腐败、控制权力和权力资本化,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措施。
(《中国青年报》3.18 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