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规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信息保存期限为5年。人们难免有一不小心忘记按时还款的时候,记者咨询银行人士了解到,处理不良信用记录也有方法可循。
信用卡逾期先跟银行“商量” 尽管在理论上,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轻微和严重之分,但在把握上会有一些区别。比如逾期时间很短,电话提醒立即归还的,属于较轻情节;逾期时间过长,经屡次催收的,属于比较严重的行为,甚至可以付诸法律。
据了解,部分银行对客户偶尔一两次的逾期还款有宽容期。因此,在发现自己逾期之后,应第一时间归还欠款,并拨打银行客服热线看是否能申请特殊处理。不过特殊处理的前提是逾期还款时间不是太久,一旦上传到央行征信系统就难以更改。
切莫急于销卡 如果因为一时不慎而造成了负面记录,千万不要还清欠款就立即销卡,因为销卡以后,征信系统就不再有新的信用记录产生,那么之前的不良记录也因为没有被新记录替换而将一直存在。应该在还清欠款后,继续使用,待良好的记录将以前的负面记录覆盖后,再做其他处理。
不良记录可个人声明 由于银行的工作疏忽错报了消费者信用记录的案例也时有发生,对于这种已经录入到央行征信系统的不良记录,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征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作书面答复。对于异议信息得到更正的,征信服务中心将提供更正后的信用报告。而如果是因技术原因数据暂时无法更正的,征信中心会对该异议信息做出有别于其他异议信息的特殊标注。对于无法核实的异议信息,征信服务中心可以允许异议申请人对有关异议信息附注100字以内的个人声明。
(《新京报》3.18 苏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