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人大正式批准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以此为标志,我国以大部制为核心的行政体制改革又朝前迈进了坚实一步。中西方虽然国情不同,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总结西方发达国家实施大部制的成功经验,对未来深化我国的大部制改革,无疑具有借鉴和启示意义。
纵观美英法日等西方发达国家中央政府机构概况可以看出,这些国家内阁部门数量都没有超过20个,最多的是加拿大和新西兰19个,英法两国是18个,最少的是日本,其内阁仅设12个省厅。尽管西方发达国家在实施大部制过程中各有特色,但也有不少共性特点和类似经验。
大部制是在政府机构的设置调整过程中,将职能、管理业务范围等相同、相似的部门和机构归并整合,从而加强内部协调、提高管理效率的一种行政体制变革模式和行政组织形式。
这种集权化改革,是以三个层面的分权化改革为前提和背景的:外部环境层面,是国家向社会、政府向市场的分权,即凡是可以由市场来提供的公共服务都交给市场,凡是社会能够自我治理的公共事务都推向社会;宏观层面,亦即纵向维度上,是从中央向地方、基层的分权,所谓“最好的政府是最近的政府”,凡是地方政府能管好做好的事务,权力一律下放到地方政府;执行中的微观层面,亦即横向维度上,是从部门高层决策机构向一线执行机构的内部分权,所谓“执行才是生产力”,凡是一线管理需要的,权能和人财物均向一线倾斜。
推进大部制也是为了强化政治官员对行政部门及其机构人员的领导和控制,防止行政部门及其机构人员坐大成为尾大不掉、难以驯服的既得利益集团,建设真正的“责任政府”。正是有了这些明确的价值导向和强大的内在驱动力,西方发达国家的大部制改革才能取得了人员大幅精简、行政成本明显降低、管理绩效显著提升等积极成效。
(《北京青年报》3.16 张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