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湖南邵阳武冈市实验学校的初中生小明(化名)刚交完学费没几天,就被班主任叫到了办公室,说要另外缴纳1000元的“押金”,因为他“上学期表现不好,犯了错”。初中部共有50多个班,本学期缴纳犯错押金的有十来个学生。校方表示,收取1000元犯错押金,是要和家长沟通,并开具收条的,是押金而不是罚金。当学生“变好”,或者转学、毕业离校的时候,都可以退回。
(《新京报》3.9 姚昊)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