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律师韩甫政致函国务院,建议新一届国务院规范部委的副职领导人数。在“大部制”改革的背景下,如何解决国家部委副职领导违法超编问题,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韩甫政认为,《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各部设部长一人,副部长二至四人。国务院直属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二至五人”。
然而,经过调查,韩甫政发现,“国务院下属的27个部委中,除无法查看的国防部、国家安全部和监察部之外,80%的部委副职领导人数,都超出4人。”比如,国家发改委有10位副主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9位副部长,公安部和卫生部都有7位副部长。国务院部委之外的其他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等,其正职和副职或享受正、副职待遇的人数,绝大部分也都超出5人。
从行政管理学角度讲,副职多了,一方面影响首长对副职的约束力,这种行政体制会造成政府工作效率低下;另一方面,某种程度上,副职会架空正职。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认为,大部制改革过程中,如果副职较多,会失去机构改革的意义。“副职调整平常很难动,现在是国家部委副职调整最好的契机,希望国务院抓住这个契机,使国务院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
(《中国经营报》3.11 许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