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3月12日 星期二

    在芬兰请客

    《 文摘报 》( 2013年03月12日   07 版)

        到芬兰的赫尔辛基工业大学参加学术交流活动,赫尔辛基市贸易工业局局长巴尔先生对我们的学术交流活动给予了很多关心和帮助,在结束学术交流活动的前一天,我们宴请巴尔,以表达谢意。

        到了约定的时间,巴尔骑着自行车来了。堂堂贸易工业局局长骑车来,这令我很意外。一问才知道,芬兰对公务用车管理很严。除总统外,芬兰整个公务员系统中,只有总理、外交部长、内务部长和国防部长4个人享有固定的专用公车待遇,而在赫尔辛基,只有市长一人享受这一待遇,而且只能在上班时使用。其他公务员用车需要事先向政府办公部门申请并讲明去向,政府有专门的监控中心,随时可以掌握公车行踪,一旦发现公车私用,将会遭到责罚。

        巴尔50多岁,有点胖,个子不高,人很随和。看到侍者和客人,他都微笑着点头。进餐厅的时候,巴尔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位普通市民要求巴尔为他办事,巴尔答应了,很认真地记下了他的要求和联系方式。吃饭时,巴尔只要了一杯啤酒。每上一道菜,都仔细地询问价格,如果太贵,他坚决不吃。朋友告诉我,芬兰的法律规定公务员不能接受价值超过25美元的礼品,如果吃请超过25美元,会被视作受贿。芬兰的物价水平较高,在餐馆一杯白开水可能就要5美元,如果不小心喝了红酒,就很有可能越过了“腐败”的界线。

        (《人民日报》3.1 黄建如)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