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恶性虐待儿童事件,致公党中央建议,全国人大应对《刑法》进行修正,增设“虐童罪”,科学设定“虐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便司法及时介入,使相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惩罚。致公党中央认为,幼儿教师素质的良莠不齐是虐童事件频发的直接原因,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不健全,甚至缺位。
据了解,我国《宪法》第49条、《民法通则》第104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1条和第41条都对儿童权力进行了保护,但专家认为均缺乏法律责任条款。
每当虐童事件发生后,当司法机关介入时发现,刑法中没有适当罪名予以追究。四川虐童保安、浙江温岭虐童教师都以“涉嫌寻衅滋事”被警方刑事拘留。
(《法制晚报》3.3温如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