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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3月07日 星期四

    女画家与一只狼的故事

    《 文摘报 》( 2013年03月07日   08 版)

        一个女画家在草原上收养了一只小狼,从此,她当起了“狼妈妈”,8个月,她陪伴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从城市回归自然……真实的人狼共处,奇幻的温馨情感——

        一只出生才6天的小狼崽

        去草原写生,听说了那件事:一只公狼被猎杀以后,母狼疯了一样,夜夜哀嚎,大白天往牧场里冲。猎人下毒肉诱杀它,想得到一张完整的皮,但它临死前自己用牙把背皮撕烂,爬回狼窝,守着它的狼崽一直到死。

        我的心被这件事拧得生疼生疼,一心要救那几只小狼。

        日夜兼程地奔波了三天,终于找到了收养小狼的牧民南卡阿爸家。

        听说我来找小狼,南卡阿爸叹了口气,唉,你来晚了。

        帐篷里,一只小狼四肢松散地侧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南卡阿爸说,其他5只已经提出去埋了,这只小狼的身体还是软的,所以才没埋。我伤心地哭了。

        小狼会不会还活着?我试着模仿狼的叫声去唤它,果然,它的耳朵一跳,一个激灵,晃晃悠悠地撑起来,嗅着,拱着,往我怀里爬。我连忙就着牛奶咬了一口饼干在嘴里含着,把含化了的饼干奶浆吐在手心,送到它的鼻子下面,它哇地一口,连撕带咬,我的手心立刻被咬得出血。一只出生才6天的小狼崽,用它的野性给我上了一课——什么是狼。

        这是一只小公狼,喂了几次奶浆之后,第二天下午,它能离开我的怀抱摇摇晃晃地走几步了。

        没过两天,它病了,发烧。南卡阿爸说,你把它带走吧,如果能救它一命,也算替我对母狼赎罪了。我抱着小狼,离开了草原。

        回到成都,我想到了亦风,他是我在黑熊保护中心参观时认识的朋友,和我一样热爱动物。我谎称捡了一只流浪狗不想让家里人知道,叫他帮忙找个安顿的地方。亦风说他有一套单身公寓正好空着。

        我带着小狼住进了亦风为我们安排的新家。新家的环境太让我满意了,楼顶上有两千多平方米的地方,可以让小狼无干扰地活动。

        我把小狼抱给亦风看,他愣住了:狼?!怎么回事?我把经过说了。他叹了口气:傻丫头,你是引狼入室啊,等它长大了有多危险你想过没有?你知道“狼”字怎么写吗?“狠”字头上加一点,意思就是说,再狠一点就是狼!我狡辩:狼怎么了?狼字拆开是“犬”“良”,古人都认为狼是良犬而非恶兽。亦风哭笑不得地走了。

        为了给它起名字,我和亦风讨论来讨论去,最终选定了“格林”,英文名Green。英文“Green”是“绿色”的意思,这种绿色,包括狼的眼睛、草原的颜色。    

        格林的神情一下子就变了

        我剁肉的时候不小心划破了手,血滴到了地板上,格林舔了一下,神情一下就变了,比喝牛奶时疯狂了很多。它这么小就已经流露了对血的狂热,这是我最担心的。格林第一次走出家门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我胆大了,经常带它出去散步,别人都以为它是狗。

        格林的体型和模样越来越狼味儿十足了,狼的习性也日渐显现。

        忘了关门,格林跑了出去,回来时嘴里叼着一条鱼。这小子,哪儿弄来的?小区的保安来告状:你家的狗到睡莲池里抓鱼,得管管。

        偷鱼还算好的。楼下的大嫂买菜回来,把菜兜搁地上,格林一见,还没等我想明白是怎么回事,它嗖的一声冲过去,从兜里拖出一块肉,边跑边吞,我只得低声下气地给人家道歉赔钱。

        我想把格林送回草原。亦风问:怎么送?它才两个月大,没有生存能力,送回去死定了。我说我可以陪格林去草原,教它生存,一直到它长大。    

        金雕的利爪伸向格林的脊背

        我带着格林返回若尔盖草原,借住在朋友的獒场里。在獒场里待了一个月,格林3个月大了,我带着它离开獒场,向草原更深处行进,去感知新的环境。

        第一次走那么远,格林的好奇心难以抑制。

        追鼠兔追累了,趴在地上休息。一个小黑点在天空盘旋,格林好奇地站起来望着天空,突然,它撒腿向我狂奔,我一看,小黑点陡然变成了一只巨大的金雕,俯冲下来,利爪伸向格林的脊背。我把手机向金雕猛砸过去,没中!眼看格林要被抓住了,我冲过去,把手里的望远镜抡起来砸中了金雕的翅膀,金雕迅速拉升了飞行高度,盘旋着走了。格林一头扎进我的怀里,我紧紧护住了它,心里一阵酸楚。吃,格林早已学会,不被吃,它才刚开始学习。

        远远飘过来一阵歌声,惊魂未定的格林警惕地躲在我的身后。一个藏族汉子策马奔来,探头看了看格林,喂,你怎么会跟狼在一起?

        他叫扎西,是这片牧场的主人,知道了我来草原的使命以后,热情地邀请我到他家做客。

        我在扎西家的帐篷旁边竖起了自己的小帐篷,和格林住了下来。一个月后,我离开他们的牧场,回到了獒场。

        朋友买回一只羊,被格林盯上了,羊站在角落里,跟格林对峙着。格林发现羊脖子上有一根绳子,咬住绳子的一端就往外拖,羊太强壮了,牵不出来。朋友拎起一个牛头扔进角落,羊一看到牛头便失魂落魄地从角落里冲了出来。

        羊一出来,格林就追着它满场跑。追了一阵,羊发现格林是一只没有经验的小狼,停下来,就在格林面前吃起草来。格林跑回角落,叼起那只牛头看着我,好像在说来呀来呀,咱们继续。想不到格林的学习能力和把事物联系在一起的能力那么强,它知道绳子能把羊牵出来,牛头能把羊吓出来。

        格林守着羊,打起了持久战。第二天早上,我偷着爬上墙头一看,羊站着,格林坐着,它俩身上全是白霜,估计一夜没合眼。

        守到第三天晚上,格林冲着天空嚎叫,那种嚎叫声非常高昂,传得很远,还悠长地带着长长的尾音,打着旋地往下落。为了不让格林把狼群招到朋友的住处,我们把羊杀了,分给格林一块,它欢天喜地。我更高兴,因为格林的心智和体力都在增强。

        格林回归了狼群

        八个月的格林,正是回归狼群的最佳时期。一则因为格林还是只未成年的狼,不会给头狼造成立权威胁,狼群可以把它当成二等公民接受;二则格林会臣服,懂得示弱,这是我从小就教会它的;三则冬天是回归狼群的时机,此时的草原冰天雪地,狼群需要集结更多的同类去共同狩猎,准备冬粮。

        我再次离开獒场,独自带着格林,去寻找狼群的踪迹。

        格林好像知道我的意图,更多的时候是它带着我前行。我远远地跟着格林,尽量不打扰它作为狼的正常生活。为了更加挨近狼群,我把帐篷搭在狼山上。

        晚上,格林长久以来的对月高歌终于有了回应,嗷——!山梁上一声洪亮的狼嗥猛然响起,声音亲切而友好,拖曳着回音飘荡在山谷。格林的声音更加高亢缠绵,充满喜悦。

        这之后不久的一天,格林消失了,到处找不到它。两天以后,格林回来了,粉红的舌头像玫瑰花瓣儿一样快乐地抖动着,眯着眼睛,从窗户跳了进来,抱着我又亲又咬。之后格林又几次出走,每次出去的时间都比前一次长,但每次都回到我身边。

        我决定和格林做一次情感的道别,因为没有谁能为谁铺一辈子路,我陪格林度过了童年最艰难的时光,剩下的路得让它自己走,否则它就只能不狼不狗地活着。

        把格林领上一座山头,指着一片一片的牧场对它说:格林啊,今后你要生活在这里了,妈妈不能再陪你了。它抬头看着我,好像明白了我的意思。

        有一天晚上起大风,格林走了,那一天是2011年大年初三,直到元宵过后它都没有回来。我决定在草原再待一段时间,以确认格林是否回归了狼群,我要知道它是否活着,是以一种什么样的状态活着,如果它还是一只孤狼,我会把它找回来,继续跟我生活在一起。

        转眼十多天过去了,第二场雪下的时候,我终于发现了格林的足迹,我顺着足迹一直找,一直走到上河口,突然间就看见一群狼奔过冰面,有5只,向着同一个方向快速地穿越。

        一个熟悉的身影过来了,是格林,它跟另一只狼在一起。那只狼很警惕,身子一闪去了山背后。格林飞快地跑到我跟前,还像以前一样,一头扎进我怀里。它成熟了许多,身材更魁梧,两眼有神,摸摸它的皮毛,光滑油润,看来狼群对它不错。我捧着它的头,又哭又笑,我的格林还活着,而且回归了狼群,我的心放下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格林。

        (李微漪,四川成都人,自由职业画家,作家) (《羊城晚报》3.2 李微漪口述 宋晓红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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