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发改委为垄断行为开出了有史以来的最大罚单——4.49亿元。茅台因“价格垄断”被罚2.47亿,五粮液被罚2.02亿。这是《反垄断法》颁布以来,发改委查处的首例纵向反垄断案。
有评论认为,对这两家行业领头国企的惩处,或将真正成为我国反垄断部门“剑指老虎”的开始。但也有人指出,2011年发改委对电信和联通发起的反垄断调查案至今还悬而未决,有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该案在调查中受到了相当阻力。
在西方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在中国已施行了5个年头。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称:“西方反垄断大多是单一的执法机构,但是到了我们这里,却出现三家同时执法的怪现象。”
他说的这一现象,指的是我国目前三部门分管的反垄断执法体系,即:商务部反垄断局、工商总局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局,以及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三家,共享行政执法权限。
除了浪费行政资源、拖累效率之外,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认为,这个体系的直接弊端,在于强化了部门利益之争。他说:“交叉执法可能存在这种问题,能够行使权力和获得利益的时候,各个部门都希望能插手,没有利益而需要负责任的时候,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新京报》2.27张泉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