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徐州市鼓楼区司法局法援中心接到一女大学生谢某的“求援”:去年春节前,赚钱心切的她当了一回“应租女友”,陪徐州男子高某回家过年,两人同居一室,很快便越过了“雷池”,结果导致自己怀孕,只好做了人流,但高某一直不肯承担任何费用。经协议,高某最终赔偿3000元。
租女友租来大麻烦的教训提醒年轻人:千万别为了解决“被催婚”这点小麻烦,而给自己制造出更大的麻烦!
(《羊城晚报》2.19 小正 春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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