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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2月26日 星期二

    王阳明“良知之学”的思想价值

    《 文摘报 》( 2013年02月26日   06 版)

        王阳明是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他的思想核心内容是良知,因此又称“良知之学”。其基本观点是把人视为道德主体,以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成贤成圣为终极关怀,主要通过心即理、良知及致良知、知行合一、吾性自足、人人皆可为圣人等命题展开,并以讲学等实践活动来实现自己的主张。

        心即理是指心外无理,心外无事,心外无物,这是王阳明思想的基本出发点,也被称为心学的重要依据。王阳明以为理在心中,不存在于事物之中,但不否认作为客观存在的事物。因此不需要外求,只求天理之心发之为事,在此心上求所事之对象,自然达到孝、忠、信、仁。心即理的意义在于强调人的主体性、人的价值。

        良知即良心,是善的源泉。从理论上说,良知纯正至善,先于经验而不证自明,但又在感性经验世界中展现或完成。如以良知之真诚恻怛所表现出的事亲、从兄、事君之孝、悌、忠行为本身正是良知的展现。由良知发出,其固有的道德之善应自然地流出并达于所施的对象,为完成善由潜在变为现实提供前提条件。但在现实中,良知的展开需要致良知,也就是说良知人人具有,个个自足,是一种不假外力的内在力量,而致良知则将良知推广扩充到事事物物。

        良知的价值在于揭示作为主体人的道德自觉。致良知中的知是知善恶的知,致指在事上磨练,见诸客观实际,致良知是行动中的良知,即知行合一。

        这些思想跨越时空、超越中西古今,对构建当代社会道德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北京日报》2.18 汪学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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