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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2月21日 星期四

    说法

    禁止“以人查房”是逃避公民的监督

    《 文摘报 》( 2013年02月21日   03 版)

      2012年下半年以来频发的“房叔”、“房婶”事件令住房信息系统成为一些官员的梦魇。

      近期,一些地方加紧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其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福建省漳州市就“严禁以姓名(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只能以明确的房屋座落或房屋所有权证编号进行查询,查询工作人员对房屋权属信息的内容保密”;北京市建委也在内部明确了纪律,个人一律不准进行类似查询。

      这样的新规定,被民众习惯性地当作“不去解决人民提出的问题,而去解决提出问题的人民”之典范。

      确实,依靠这种随意查询和搜索房产信息的方式反腐败,不是正经之道。关键是,政府没有为公民的正当监督开制度之门,按理,官员有几套房产,公民是可以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的,不必背上“侵犯隐私”的恶名。

      官员的房产信息和平民的房产信息,应该是两套系统,官员的可公开查询,而平民的不能。可掌握着决策权的官员们将自己“混同于”平民,混在平民队伍中,把平民当成人质,在“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名义下逃避着应受的监督。

      (《中国青年报》2.19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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