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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2月19日 星期二

    新加坡:蛇年勿应景养蛇

    《 文摘报 》( 2013年02月19日   07 版)

        农历蛇年已至,新加坡农粮与兽医局发言人提醒在新人士不可为应景金蛇新春而违法饲养蛇类宠物。

        根据新加坡法令,无执照拥有或者进出口一条蛇可被罚款最高5万新元(1新元约合5.03元人民币),或被判坐牢最长两年,或两者兼施。

        在新加坡,蛇不能作为宠物饲养,主要是因为一些攻击性强的蛇类如果逃入人口稠密的地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威胁;另一方面,一些非本地蛇类也可能影响本地的生态平衡。据新加坡的濒危物种进出口法令,通过任何形式兜售受保护动物,包括广告及网络宣传,都将被视为违法。

        (《新民晚报》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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