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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1月24日 星期四

    “房妹”案暴露出“家族式腐败”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24日   01 版)

        1月13日,郑州“房妹”之父翟振峰被依法批捕。随着郑州市纪委的相关调查结论陆续面世,另一个问题浮出水面:翟振峰一家曾拥有31套房产,其妻名下的公司曾违规“释放”27套经济适用房房源,而“包揽”翟家20套房产的兰亭名苑小区,正是翟振峰家庭出资以其妹夫的名义与他人合伙开发的。藏在“房妹”案背后的,是挥之不去的“家族式贪腐”阴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说,“全家腐”在涉案金额和查处难度上,都比“一人腐”大,困局似乎更加难解。

        据人民网报道,有专家根据牟利方式,把家族式腐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高官丈夫前台扮黑脸,妻子儿女幕后收黑钱”。第二类是利用权力给妻儿或其他家族成员开公司、接项目提供各种便利,家族成员从中渔利。第三类是官员在位时施惠于商人或下级,希望“照顾”子女,间接捞钱,甚至等自己不掌握权力时,再“回收”利益。

        “这说明,家族贪腐的隐蔽性越来越强。个别官员已不满足简单的权钱交易,而是要对权力进行深层次挖潜。”

        报道同时披露,反贪机关认为侦破“家族式腐败”的难度更大。“在利益和亲情的捆绑下,犯罪分子容易结成紧密的共同体,订立攻守同盟,采取伪证、串供、转移赃款赃物等行为,给侦查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有的官员甚至上演着“不出事‘鸡犬升天’,出事了‘牺牲一个,幸福全家’”等怪现状,这在“裸官”群体中尤其多。

        如果把“房妹”案看作家族式腐败的冰山一角,专家一致认为,治理“冰山”刻不容缓。

        (《中国青年报》1.18 王梦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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