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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1月24日 星期四

    “烟草院士”问题要靠学术原则解决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24日   06 版)

        1月15日,在“‘减害降焦’,科学还是骗局”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郑州烟草研究院副院长谢剑平的“降焦减害”研究成果,被多名工程院院士和专家直斥为“伪科学”和烟草业骗局。他们表示,若工程院仍迟迟不做决断,科学界将考虑通过建言国务院、提请公益诉讼等方式,请国务院要求工程院撤销谢剑平院士资格。

        在笔者看来,解决“烟草院士”问题,必须坚持学术原则,院士、专家们需要做的是,推动工程院启动调查程序。“烟草院士”事件之所以会持续发酵而至今无果,与目前的《中国工程院章程》不严密有关,只有完善该章程,才能避免今后再出现“烟草院士”事件,并为类似事件找到合理的解决办法。

        谢剑平得以当选院士,在于学部制——院士的增选工作,是由各学部负责的。如果院士评审不是完全由各学部自行负责,而是有一个跨学部的伦理委员会对院士的学术伦理进行审查,那么,被医药卫生学部的院士们广泛批评的“烟草院士”很难通过伦理审查这一关而入围。

        另外,如果组织审查院士学术不端行为的就是该院士所在学部,就很难保证审查的独立性。工程院应成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负责处理院士学术不端争议。

        眼下,呼吁撤销“烟草院士”的院士们,更该把力量用到呼吁修订院士章程上来,在院士的评审、管理、撤销、退出等方面,以基本的学术原则为准绳,建立独立的学术委员会、学术伦理委员会,完善学术管理机制。这是根本解决“烟草院士”问题的正确路径。

        (《东方早报》1.17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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