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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1月24日 星期四

    官员“减副”须有法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24日   01 版)

        地方官员“减副”,江苏南京走出了重要一步。近日,南京市政府将12个人的领导班子减为8人,一下子削减了三分之一。

        据统计,全国省会城市中,多数城市领导班子人数集中在七至八人。目前领导班子人数最多的,是云南省昆明市,其市长、副市长人数,共计13人。

        领导班子庞大,既无益于效率,又徒增成本,缘何各地依旧趋之若鹜?

        “地方政府副职数量多,显然是上下级官员都乐于看到的结果:下级官员有向上晋升的动机,更高的职位意味着更高的待遇、权力;上级官员也有提升下级官员的动机,只有通过官职的控制和提拔,他们才能够激励下属工作。”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文钊说。

        李文钊指出,地方政府副职过多的问题,更深层次的原因,还是与政府编制和职位的软约束有关。如现行《地方政府组织法》并没有规定地方政府究竟可以设多少副市长、副县长,仅规定“各厅、局、委员会、科,在必要的时候可以设副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副秘书长若干人”,但至于究竟什么才是“必要时候”,以及“若干人”是多少人,却并无进一步的明确说法。

        (《民主与法制时报》1.21 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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