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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1月22日 星期二

    强迫购物 有刑法管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22日   03 版)

        中关村电子市场是北京及周边老百姓购买电子产品的首选地,李某在中关村电子市场注册成立公司后,雇用张某等五人,经营相机等电子产品业务。

        2011年7月14日15时许,于某等五人来到李某公司,就相机交易问题进行交涉,后因言语发生冲突,李某指使公司员工对于某等人进行殴打,致多人轻伤。

        近日,因强迫交易罪,店老板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5万元;其雇用的五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罚金2万元至3万元。

        判决作出后,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北京海淀法院樊强法官提醒,消费者在电子市场中谨防三个交易陷阱:

        一是“转型”、“偷机”。“转型”是指顾客来买看好的电子产品时,店家为客户推荐另一款,如果客户了解价格,就加点配件成交;若不了解,则加价销售。“偷机”是指在不能“转型”的前提下,说网上报价的商品有瑕疵,正品按市场价销售。

        二是拒绝先行验货,要求顾客先付款,使顾客在交易过程中转为被动地位。

        三是屏蔽手机信号以防报警。

        法官提醒:遇到上述交易方式,顾客需加以提防,应提出先行验货。一旦先付款后发现并不是双方商定好的货物,应立即找商场顾客服务中心处理,或者打电话报警。

        (《北京晚报》1.16 林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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