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1月10日 星期四

    “房妹”事件揭经适房灰幕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10日   02 版)

        岁末年初,郑州经适房丑闻又成热点。实名认证微博“香港成报河南办事处”称:“一个户口在上海市松江区的90后女孩,在郑州一个经适房小区(“兰亭名苑”小区)拥有11套经适房房产……”

        据记者查证,翟家除了这位90后“房妹”,还有“房哥”!原二七区房管局局长翟振峰的儿子翟政宏名下有14套房产,其中有9套商品房在“兰亭名苑”小区,加上房妹原有的11套,翟家在这个经适房小区竟拥有20套房产。郑州经适房灰幕重重,可窥一斑。

        在经适房项目中建商品房,一直是行业内公认的潜规则。业内人士透露,经适房小区内的商品房在业内通常叫“补差房”。经适房用地属于无偿划拨,实行微利经营,因此,政府部门为弥补这一开发商的利益缺口,曾经出台措施,允许经适房开发商开发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作为补偿(即“补差房”)。而这种所谓的优惠政策弊端重重。以郑州市为例,2004年经适房建设规模达到132.25万平方米,但实际建设面积仅为106万平方米,其余26万多平方米的经适房建设面积,都被补差房和超标房吃掉了。早在2003年,国家有关部门来郑州检查时,认为这种在划拨土地上建立商品房的做法不妥,会使政府吃亏。因此,当年9月底之后新批经济适用房项目时“补差房”已暂停审批。

        无独有偶,公众熟知的郑东新区经适房龙翔苑小区,除了被郑州市房管局团购了部分以外,还被位于许昌市的龙港电厂的职工集体团购。2006年经媒体披露之后,被住建部责令整改。后来经过郑州市政府会议纪要的形式,团购经适房“取得豁免”。当年,龙祥苑经适房小区房产证都以“商品房”的性质办出。

        (《北京青年报》1.4 石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