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3年01月03日 星期四

    你家高楼有避难层吗

    《 文摘报 》( 2013年01月03日   02 版)

        在一座高楼林立的城市中,如果遇到火灾或者地震,住在高楼里的市民该往哪逃呢?不少人可能知道,高层写字楼都会专门设置避难层,但记者调查了广州市一些超过30层以上的民用住宅楼,发现都没有避难层。

        据业内人士透露,设置避难层等于占据了一层的面积,而且又没有容积率的补偿,开发商即使不作为住宅出售,也会将之设置为会所、酒楼等。

        目前国内有城市已经强制要求高层住宅设置避难层。杭州前几年就已要求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中,必须设置一层防火防烟、有独立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的应急避难场所,该场所不得改变功能,不得减少面积。为了鼓励开发商设置避难层,规定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土地出让金;也不核发产权,不计入分摊面积。

        (《广州日报》2012.12.24 赖伟行)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