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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27日 星期四

    重庆“因言获罪”者拟起诉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27日   03 版)

        在薄熙来被开除党籍、公职,王立军违法案发之后,2012年5月起,重庆市政府部门开始清理“因言获罪”的劳教案件,黄成诚案是继谢苏明、方洪、彭洪、任建宇等案后,重庆市政府又一起纠正的“因言获罪”的案件。

    打黑期间频现“因言获罪”案

        2011年2月20日,黄成诚因为两条腾迅微博而先后被荣昌县公安局和重庆市公安约谈。重庆市劳教委裁定,经过调查,黄成诚“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决定对其劳动教养两年。

        事实上,这已经是黄成诚第二次“因言获罪”了。早在2004年,黄就因为在网络论坛发表“偏激”言论,而获5年牢狱之灾。

        黄成诚并非重庆“因言获罪”的孤例,在他之前,方洪、彭洪、任建宇、谢苏明等也因在网络上发表不适言论而被判劳教。

        2011年4月22日上午9点半,方洪以“方竹笋”之名,针对当时广受关注的李庄“漏罪案”检方撤销起诉,在微博上发表评论。方洪在发布微博两天后,被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崇义派出所两位民警带走。但据方洪的代理律师斯伟江表示,根据警方的笔录证据显示,方的这则微博转发量只有3次,其实并没有多大的影响力。

        彭洪则因为转贴了一则打黑漫画而被劳教。2009年9月下旬,重庆正在进行轰轰烈烈的打黑除恶专项整治,原重庆司法局长文强已经被捕,彭洪在天涯社区转发了一幅广被流传的关于打黑保护伞的漫画,并配了一句评论:“这把伞好怪哦!”

        随即,网页上弹出一个网警的对话框,叫彭洪去重庆市网监总队把这件事情说清楚。彭洪被吓了一跳,不过他没有去网监总队。2009年10月初,网监总队和重庆市渝北区礼嘉镇派出所的民警找到彭洪,对其做了笔录,询问其为何要在网上转贴这则漫画?背后有什么动机和目的?2009年10月14日,彭洪被刑事拘留,电脑和手机都被搜走。19日,彭洪被拉到北碚西山坪劳教所开始劳教生涯,罪名为“诽谤”。

    获“罪”者都热衷在网上发表言论

        1983年出生于重庆荣昌县农村的黄成诚,2001年中专毕业后开始接触互联网,因读中专时接触梁启超、谭嗣同等名人书籍,而乐于在网上对时事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2009年出狱后,黄成诚已经开始克制自己的言行,虽然偶尔也会“翻墙”看看新闻,但从来都只是看,不再发表自己观点。

        记者发现,几位“因言获罪”人士,均有着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热忱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一些看法。

        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中文专业的任建宇,是几位被劳教者中学历较高者。任建宇经常会在宿舍里朗读文章,这让他的同学赵宇(化名)笃信他的文人才情。

        今年12月17日,重庆市劳教委宣布撤销被劳教人员黄成诚和戴月权的劳教决定,姐姐黄海燕终于从劳教所接出了弟弟黄成诚。在此之前,黄海燕曾13次申请立案起诉重庆市劳教委遭拒,而戴月权的家人也经历了同样的过程。

        与任建宇、方洪、彭洪类似,黄成诚在重获自由的第二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会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诉劳教委的违法事实。”

        “劳教不针对言论,任建宇、黄成诚这类案件,即使按现行规定,也都不够劳教的。”任、黄两案的代理律师浦志强分析,王立军在位期间,重庆把劳教用到了极致,“不够逮捕的,报上去没批捕的,不想放就劳教!这些“因言获罪”的劳教者基本都是因为报捕没批才劳教两年的。

        (《法制周报》12.20 蒋格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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