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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25日 星期二

    查实官员隐匿财产成难题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25日   03 版)

        12月12日,湖南省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顾湘陵及其妻吴利君涉嫌受贿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庭审,因为案情复杂,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据了解,截至2011年7月11日案发时,顾湘陵、吴利君夫妇拥有家庭财产总额折合人民币共计11594.3591万元。财产来源名目繁多,包括房产、现金、存款和证劵。

        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建成透露,包括北京和长沙两套别墅在内,顾湘陵共有16处房产。

        办案人员介绍,在收缴的财产中有大量现金,现金币种五花八门,除人民币外,还有港元、美元、欧元、新西兰元、加拿大元、澳大利亚元、俄罗斯卢布、瑞士法郎等15种币种,足可以开一个小的“世界银行”。

        衡阳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检察官闫绪富说,涉案的这些外币都是一些房产开发商乘顾湘陵在国外出差或旅游时,在国外送给他的。有些没花完,顾湘陵就带回国内了。

        除此之外,顾湘陵和吴利君还购买了大量的保险和基金。顾湘陵和吴利君还购买了3辆汽车。其中长沙两辆汽车总价45万元左右,在北京购买的一辆雷克萨斯越野车则花了84.89万元。

        据刘建成介绍,每次应酬回家后,顾湘陵总能从兜里掏出大把大把的红包。顾湘陵还专门购买了一个保险柜存放红包。每次当保险柜存放的现金达到近30万元时,吴利君就会把这些钱存到银行。

        为了防止自己和丈夫名下的存款太多会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吴利君还煞费苦心地在银行用他人的身份证开设了银行账号。其中包括兄妹、亲戚、司机、保姆等。

        衡阳市检察院指控,顾湘陵将自己收受的受贿款陆续交由其妻吴利君保管,吴利君在明知顾湘陵交给其保管的财产中有受贿所得的情况下,为掩饰、隐瞒顾湘陵的受贿所得及受贿所得收益,减少其夫妻名下的家庭财产数额,将5577万余元财产及收益存放至他人名下或转移至香港汇丰银行予以窝藏。

        “这些财产从外表看起来都是他人的,与顾湘陵沾不上边,实际上都是顾湘陵的。”闫绪富坦言,如果不仔细核查,是很难发现吴利君在外面隐匿了近6000万元的财产。

        “顾湘陵10年敛财7000余万元,其妻吴利君隐匿近6000万元。”闫绪富认为,我国某些地区即将实施官员家庭财产公开制度,如何去查实官员家庭的真实财产、预防官员四处隐匿财产,是一道难题。

        (《法治周末》12.20刘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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