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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女友和妈同落水 不救妈会坐牢?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18日   03 版)

        “女友和老妈一起落水,先救谁?”近日,微博疯转的《2013年司法考试助考小知识之刑法》中出现了这道题:梅仁兴的老妈和其女友同时掉入河中,他救助了女友而没有救助其老妈,结果老妈溺亡,梅仁兴构成何罪?

        根据该“标准”答案,应该先救老妈,因为儿子对老妈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如果能救却不救导致老妈溺死,将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不救女友没事,不救妈妈却会坐牢,真的是“标准”答案吗?

        “女友的生命同样宝贵,法律不可能规定该救谁不该救谁。”江苏律师罗利军认为答案荒谬。据他分析,女友和母亲同时落水,男子可以选择救女友,也可以选择救母亲,先救谁一般视现场情况而定,比如离谁近先救谁,或者谁更危险先救谁。该男子完全可以把女友救上岸后再营救母亲,除非他救完女友还有体力,却故意不去救母亲,导致母亲溺亡,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 

        女友既不是亲人也不是老婆,按照网传“标准”答案,男人对女友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可以见死不救。罗利军律师说,题目没有交代女友为何到河边,又是如何落水的,假如是男友带其来河边,或者是因为男友的缘故落水,男友基于先行行为也具有救助义务。男友如果有能力救女友却故意不救,也有可能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总而言之,这道“落水题”题目出得太简单,而答案又给得太武断,实在称不上合格考题。

        参与过司法考试出题的南京某高校法学院教授说,司法考试出题非常严谨,根本不可能出现这种漏洞百出的题目。 

        (《扬子晚报》12.8 陈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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