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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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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当有水必挤,不能说涨就涨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13日   01 版)

        两家供水企业申报的近3年水价总成本,合计有30.26亿元,但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是28.34亿元。日前,武汉市物价局把自来水水价成本监审结果,首次“晒”给老百姓看。 

        武汉市物价局的监审结果,于观众而言是一个意外之喜。通过物价局的报告,人们清晰地看到: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水资源浪费,大吃大喝造成的超额招待费,与供水无关的管理费、销售费、折旧费,以及超过行业平均水平的职工薪酬,都被堂而皇之地计入了水价成本。如此种种,水价焉能不涨?

        供水企业意图以涨价牟私利的行为是可鄙的。在各地此起彼伏的水电煤气涨价风潮中,有多少同样用心的涨价行为已经得逞?恐怕很难统计清楚。但从中不难看出:既不给公众以平等博弈的机会,也没有一个公正的“裁判员”居中裁断,公用事业产品的价格就有可能被扭曲。这个道理很简单,但从来没有真正被重视。 

        这一次,物价部门没有走过场,而是与6位公众代表一起,详细比对数据,弄清水价虚实。物价部门不再职能缺位,而是勇于任事、恪尽职守,其姿态和做法令人激赏。 

        (《北京青年报》12.8 李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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