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年轻的未婚妈妈在澳大利亚社会难以立足,为了免受旁人异样目光,她们怀着忧伤与恐惧签署了领养同意书,但从未被告知有权在30天内改变主意,重新夺回抚养权。于是,那些一时选择放弃又心生悔意的母亲们只能在追悔与遗憾中度过一生,而不少被领养的孩子则在成长中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创伤,长大后更是苦苦寻找亲生母亲。
如此骨肉分离的场景也发生在跨国领养家庭。一名4岁时被澳大利亚夫妇收养的韩裔女性金明素,一直认为自己的韩国生母因未婚生子才转移抚养权,直到最近赴首尔与生母相见时,才得知真实身世:因亲生父亲早逝,为了改嫁,母亲才将她送人领养,她最初的登记姓名金明珠也被潦草地弄错为现在的名字。金明素说,在她认识的被领养韩国人中,大多数无法找到亲人。当初的领养记录或是语焉不详,或是信息错误,有的甚至连领养档案都已全部丢失。于是,黄皮肤黑头发的他们,莫名地生活在异乡的土地上,摆脱不了漂泊的阴影。
有同样命运和感受的,还有许多其他国家的被领养儿童。近日,来自新西兰、美国等国的跨国被领养者联名写信给澳大利亚政府,寻求正式道歉。他们说,因无法获知领养信息和真正身份,自己始终处于挥之不去的困境中——巨大的失落感和缺乏归属感。
这些跨国领养儿童成年后,对祖籍、对血缘的渴望与追问愈发强烈,他们要求澳政府正式道歉,本质上是寻求存在感、渴望被社会承认的心理反映。
对政府而言,面对这段历史,只有正视,才能确保不会继续发生类似悲剧。而对于领养程序执行者而言,在执行政策与法律之时,更要从心底里尊重人们对血脉亲情的珍视,从细节上维护每个人的成长信息。
(《人民日报》12.3 王佳可)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