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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06日 星期四

    校车安全细则集体“难产”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06日   01 版)

        从4月5日国务院颁布《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来,政策缓冲期已经过去了半年多。记者近日调查探访了31个省、自治区及直辖市的教育部门。遗憾的是,仍停留在“征求意见阶段”,“近期将尽快出台政策”的省区市,占绝大多数。目前已颁布较细实施办法的,仅有上海、重庆、青海、浙江4个省、直辖市。

        今年8月,一所小学花费23万余元买了新校车,却上不了牌照,只能长期搁置在废旧车场。这样的事发生在广州市,只因为广东省和广州市的校车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尚未出台,车管所无法上牌照。

        各地校车安全条例细则为何“难产”?经济账难算,可以说是一大痼疾。正规校车与整天运营的公交车不同,只在上下学时开动。司机工资、维修保养费用通常入不敷出,不小的费用常“分摊”到学校、家长头上。这也使得校车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长年难以普及。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从中央到地方政府,都有为校车投入经费的义务。某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解释:“因为中央还没有出台具体的补贴政策,我们就不好出台,所以还在等待国家进一步的政策。”

        (《中国青年报》11.30 庄庆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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