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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2月04日 星期二

    武汉城管如何拦截车窗抛物

    《 文摘报 》( 2012年12月04日   02 版)

        河南新乡凤泉区财政局的一辆公务车,在武汉期间,因为有人往车窗外乱扔烟头,收到武汉市城管局寄发的《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要求违规车主7天内来接受处罚。日前,凤泉区财政局专门致函表示歉意。接到函件后,武汉市城管局认为,该公务车主管部门对此事的回应已达到了宣传教育目的,对该司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据悉,这是武汉实施车窗抛物有奖举报以来,首次跨省向不文明车主发出《告知函》。

        对于此举,市民的反响也很热烈。家住武昌区的王阿姨说,不乱扔东西是基本公德,犯了错误就应让大家共同监督改正。武汉纺织大学东湖校区学生小张说,《告知函》发到个人、社区和单位,有点小题大做,曝光个人的车牌和姓名有泄露他人隐私之嫌。

        武汉市城管局相关人士表示,随着众多热心市民的积极参与,普通民众对车窗抛物不文明行为的认可度和关注度不断提升,参与监督多了,随手抛物少了,被曝光、被处罚的车主受到了教育,起到了一定的社会监督效果。

        (《人民日报》11.27 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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