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之前,我每次过马路都牢骚满腹,只觉得那些司机实在是横行霸道,蛮不讲理。路面只有数米宽,我腿脚又快,他们只要一脚刹车缓行,我三五步就窜到对面去了,可他们却偏偏不肯行这个方便,从来不减速,非要跟我差点酿成一起车祸,才一个急刹车停下来,还伴随着大喇叭和骂骂咧咧。
后来自己买了辆车,对那些在视野里来回乱窜的行人真是烦透了。也不知道这些人哪来的那么多急事,连一分钟都等不得。红灯明明已经亮起,他们却浑然不觉,义无反顾地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车流中来。他们不畏惧任何吨位的车辆,逮空就钻,可以在任何时间出现在车子的任何角度附近,让人防不胜防。
有一天限号,我把车停在小区里,步行去外头办事。当我走到十字路口时,恰好是红灯,我犹豫了一下,迈腿就往前走,走了几步,远远的一辆车飞驰而来,似乎没有减速的迹象。我迅速估算了一下我们两个之间的相对速度,发现以这个速度前进,就算司机来得及做出反应,我肯定也得被撞飞出去,于是只好悻悻放缓脚步。望着一骑绝尘的飞车,心中恨恨骂道:“哼,开那么快干吗,神经病啊,稍微让让行人会死啊?!”
等到第二天我开车上班,一出小区,一位背着书包的少年“噌”地一声闯过一条车道冲到马路中间,在车流中镇定地站了几秒钟,在我的车接近他之前抢过了路。这导致我急刹了一下,然后不满地按了几下喇叭,嘟囔了一句“小屁孩烦死了”。
按完喇叭,我自己先愣了一下,然后乐了。这孩子做的事情,跟我昨天做的没区别。昨天我义愤填膺,今天却牢骚满腹,原因无他,立场不同而已。握着方向盘的时候,视行人如仇敌;一下车,顿觉那些司机面目可憎。倘使我一分为二,一个开车一个走路,估计俩人能当场打起来。
开车与行人之间,实在是“屁股决定脑袋”的最佳诠释。我把这个心得跟朋友们一说,才发现不是我天性摇摆,而是一个普遍现象。岂止是开车,举凡政论、经营、科研、乃至恋爱、旅游等等,世间万事概莫能外。
由是观之,若有什么人的论点忽然起了变化,打开脑壳多半挖不到思想根源,还得把视线往下挪挪,看看他的尊臀坐在哪里。
(《看天下》2012年第4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