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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专家热议征地制度改革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15日   01 版)

        11月8日,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再次明确,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专家称,十八大为征地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和原则,改革已势在必行。

        长期以来,征地的矛盾主要产生于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这一过程。地方政府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地,再以高价出让给开发商等单位,农民只获得土地收益中的极少部分,矛盾由此产生。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表示,目前农村集体土地征用最大的问题就是补偿标准过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拿40%到50%,政府拿20%到30%,村级组织留下25%到30%,而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5%到10%。在农民就业难以保障、社会保障跟不上的情况下,农民失地就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础。

        郑风田表示,取消地方政府的土地垄断权,无疑动了地方政府的“奶酪”。十八大报告中有关改革征地制度的表态,表明中央希望在地方政府和失地农民之间,取得一个新的利益平衡,以缓解矛盾。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于建嵘称,农村集体土地应该先进行确权,使土地有明确的产权归属。农民可以卖地,政府通过税收调节农民收入。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遴杰研究员则表示,征地制度改革有两种思路,一种是缩小征地范围,让农民可以流转自己的部分集体土地;二是依然像现在这样征地,但是提高农民土地收益的比例。他更赞同缩小征地范围、让部分集体土地自由流转的改革方向。

        事实上,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已经提了多年,矛头集中在征地制度改革上,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制定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据专家透露,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有望提交明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审议。

        (人民网 11.11 孙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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