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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1月13日 星期二

    文化视点

    文凭不应是冠军的“福利”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13日   05 版)

        奥运会后,冠军们很忙,忙庆功、忙结婚、忙着领房子领奖金……似乎都可以理解,公众也见怪不怪,但林丹日前到泉州领取华侨大学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同时获得学校10万元的奖励金,却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质疑:林丹常年在国内外比赛训练,如何有时间拿下硕士学位?更有大学生网友调侃:“林丹,你英语四级过了吗?”“你的论文题目是什么?”

        面对这些质疑,尽管林丹和华侨大学方面都做出了回应,但答案似乎仍不能服众。尤其学校方面的解释——每次林丹、李雪芮回泉州,学校都会派出三四名教师给他们补课、开小灶,更让人怀疑这样的特殊政策是否为公共教育资源的滥用。奥运冠军、世界冠军免试入学已经是特事特办,难道还要在学业方面一路保驾护航,送上文凭不说,还要奉上数额不菲的奖金?

        由此事,人们很容易想起两年前的一件旧闻:2010年8月,奥运冠军杨威、高崚因为超过学习年限被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劝退”。随之而来,有关世界冠军、奥运冠军求学过程中的各种怪现状也逐一被曝光:李娜2002年进入华中科大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就读,由于无暇回校考试,只能抽空补考来修学分,直至2009年才毕业;跳水冠军肖海亮,用了六年时间才拿到武汉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北京奥运会男子体操“三金王”邹凯,2007年被北京体育大学录取,2009年开学时,竟忘了自己该读大几;前乒乓国手刘国正由于无法保证上课时间,被上海交大做出自动退学处理,但与此同时,他竟然从河北师范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毕业……

        让优秀运动员进入高校学习通过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就业,的确是安置退役运动员的一条途径,但它照顾的是塔尖上的少数精英,并不能让广大的运动员群体受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奥运冠军为国争光,对他们进行奖励,理所当然,但应适可而止,像官职、文凭等就不应作为奖品、福利等颁发给他们,这对于其他通过正常途径为之而奋斗的人并不公平,对于冠军们维护公众人物的形象也不全是好事。解决运动员退役问题根本还在体教结合上。这条路注定艰难、坎坷,但必须坚定地走下去。

        (《工人日报》11.3 刘颖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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