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华日本名人加藤嘉一被日本媒体《周刊文春》揭露学历造假,并被迫公开“谢罪”。
事实上,他被指捏造学历、履历并非始于最近,而是伴随其名声大噪始终不绝于耳。但对于此前的质疑和提醒,他本人固置之不理,那些推崇他的媒体和人物也不以为意。
也难怪一些国人如此麻木:在中国,上至官员,下至商界、学界名流,拿着假文凭当敲门砖,一路顺风顺水、平步青云的人还少么?即使造假被揭穿,也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力图保住那些依靠造假谋得的利益。例如,北京化工大学教授陆俊盗用他人学术文章伪造履历开除了事,厦门大学教授傅瑾博士文凭造假仅被辞退,浙江大学造假教授贺海波又在湖北某高校再就业,唐骏造假之后还是该干嘛干嘛……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不会被公众集体抛弃,不会被舆论彻底封杀,付出极低的代价就能够换来名誉、地位、金钱,包括加藤嘉一在内,难免会动“富贵险中求”的念头。
在国外则是另一番景象。
如在德国,《刑法典》132条规定,擅自使用未曾获得之文凭、学位者,处一年以内徒刑或罚金,前国防部长古滕贝格、前欧洲议会副议长科赫-梅林等都因此丢官、退出政坛;在美国,已有俄勒冈、新泽西等十多个州将使用假文凭求职视作犯罪行为;匈牙利前总统施密特·帕尔因博士论文涉嫌抄袭被迫下台;韩国东国大学艺术史学副教授申正娥因伪造美国堪萨斯州立大学和耶鲁大学学位、学历被解聘;阿联酋规定一旦发现文凭涉假,将被禁止继续在该国工作……就在加藤嘉一的祖国日本,民主党议员古贺润一因将其在美国佩珀代因大学的肄业学历夸大为毕业,曝光后被迫在公众演说中坦白、谢罪。
不难看出,在一些对学历、履历“涉假”查处较有效的国家,其成功的经验主要有三:首先是立法规范,有法可依,一旦涉假,便可照章办理;其次是有法必依,发现涉假后上至高官显贵,下至学术名流,一概不能幸免;第三是社会舆论的压力,一旦涉假,则千夫所指,身败名裂。
只有当造假失败的风险,远远超过造假成功的获得,乃至造假者的承受力时,造假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止。
(和讯博客11.2 林克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