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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1月01日 星期四

    公益不要洁癖 慈善不唯圣人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01日   06 版)

        国庆长假期间,凭借 “微博打拐”、“免费午餐”、“最美白血病患者鲁若晴救助”等事件成为意见领袖的薛蛮子遭到刘仰、八分斋等人的“扒皮”。刘仰等指责薛蛮子在使用微博推动公益、募集基金时,往往将公益项目与自己投资的商业项目相勾连,有借慈善公益之名牟取个人利益之嫌。

        国人对“公益”的洁癖与我国福利体系在历史上长期由政府公办有关。在公办福利体系下,民众期待政府的公益动机和目标是纯粹的,容不得私利。但随着市场改革的深化,商业企业越来越成为社会活动中的重要主体。各怀利益诉求的商业企业做慈善往往是要获得间接利益,如声誉和形象,这并不符合公众的传统预期。于是,“洁癖”就产生了。

        “倒薛”者以比尔·盖茨等捐出大量财产成立基金会的欧美“慈善名流”为正面例子,殊不知,欧美公益事业的特征之一,恰恰是有一套较成熟的商业与公益的合作体系——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政策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和欧美的市场经济的发达及企业主体的活跃有关。

        如果一味排斥公益和商业间的连通、合作,将减少中国公益事业可资利用的资源总量,同时减少对有益公益模式的探索。

        其实,公益事业最重要的是在结果上有利于提升或维护公众利益,在程序上注意合法性并排除商业活动可能带来的损害。只有在宽容多元公益动机的前提下,才能最大程度地聚集各方力量,做真正需要做的事情。

        (《中国青年报》10.24 程曼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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