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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1月0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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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罚前三名能终结“中国式过马路”吗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01日   01 版)

        从10月23日起,石家庄市严禁行人闯红灯。在大路口,对群体性闯红灯的,处罚前三名;在小路口,对于闯红灯的行人,将全部处以50元以下罚款。

        石家庄市对“中国式过马路”现象的整顿措施,暗合了成语“枪打出头鸟”的行事模式。似乎处罚了带头者,自然能让大家学会交通规则。不可否认,行人闯红灯,与公民的道德水准有关,不过问题的症结也不尽在于此。调查显示,德国人的忍耐限度是60秒,因此德国红灯最长时间不超过60秒。而在杭州闹市区,等候红灯时间最短115秒。这实在是难为了性子更急的国人。

        严厉的处罚,并不能让公民从心底里培养起规则意识。实际上,不论何种“中国式××”,根本解决办法,都不能依赖处罚出头鸟的手段来消除,因为先行者并非导致此类现象的根本原因。如果不改变滋生“中国式××”的社会环境,“打掉”再多的出头鸟,也总会有后来人。

        (《新京报》10.26 刘晶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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