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11月01日 星期四

    房地产的利润率到底多高

    《 文摘报 》( 2012年11月01日   02 版)

        10月22日,陕西省住建厅及物价局出台楼市新政,要求各城市“确定(开发商)合理利润率并控制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

        卖房利润差距为何如此之大

        北大经济学院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表示,“能否合理、合法地确定一套商品房的成本及利润率,是政策有效实施的‘起点’。但目前,商品房的‘灰色成本’让利润率成为一笔糊涂账。”

        如果说陕西省的“限利令”有一个引爆点,恐怕就是10%这一数字。为何确定利润率是10%?其回应是:陕西省多数样本的利润率在10%以下。这一数字显得有些出人意料。

        日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出版的《中国住房市场发展趋势与政策研究》权威统计称,我国房地产行业2007年以后的年均利润率是30%左右,已超出工业整体水平约10个百分点。

        2011年4月证券业的统计显示,主流房企2008年至2010年的毛利率均在30%~40%之间,净利率则在15%~18%之间。有业内人士指出,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开发商报送的商品房建造成本数据并不核查,房地产商的数据“真实性”有待验证。  

        “灰色支出”致房价飙升

        针对为何学界与开发商会如此“各说各话”,吕随启表示,关键在于商品房成本中的“灰色支出”,既难以公开,又无法测量,以致房价虽一路高企,开发商却仍嫌赚得不够。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展研究所所长李战军表示,“房地产的成本构成,大致有以下几块:以1块钱的房价为例,其中30%~40%左右是政府收取的土地价格;20%~30%是税费,税与费合计数十种,也是政府和事业单位收取;10%~30%是建筑成本,包括水泥、设备、劳动等,一般10%~20%才是利润。”

        对此,房地产领域专家王才亮表示,该说法回避了成本中的“灰色支出”部分,“这部分支出,据估算约占真实成本的30%。”吕随启认为,“灰色支出”大部分被用作公关费用,与“权钱交易”等地产腐败密切相关。

        抑制房价,先晒“灰色成本”

        200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递交的《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流向政府》称,全国九城市“房地产企业开发费用”调查显示,在总费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土地成本+总税收)所占比例为49.42%。

        “限利令”若出台细则,需注意两方面:一是政府部门所掌握的房价构成元素应该公开;二是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吕随启副主任表示,“如果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降下来了,至少可公开的成本能更趋合理;如果30%的‘灰色成本’也在阳光下被避免了,目前的房价‘打对折’都没有问题。”

        (《中国青年报》10.25 王梦婕)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