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接连曝出多起幼儿园老师凌虐儿童事件。其一发生在山西太原一家幼儿园里。监控视频显示,这位“老师”对多名幼儿抽扇推搡,其中一名女童更是被扇70多下耳光。随后又有人曝出一组照片,揭露浙江温岭一位幼师的虐童恶行,这位“老师”双手揪住一名幼儿的双耳将其提离地面,孩子的表情痛苦不堪。
视频、照片经网络曝光后,舆论一片哗然。究竟是什么因素,导致肇事“老师”背弃或丧失了天性而变得这么残暴呢?
除了愤怒谴责之外,舆论也对此类行为的频繁出现进行了分析和归因。譬如,由于我国刑法中没有专门设立虐待儿童罪,导致对此类事件的当事人处罚乏力。浙江温岭的虐童幼师,就是以“寻衅滋事”罪被刑拘,明显暴露出法律的尴尬。
亦有评论分析说,我国幼儿教育资源供给不足,私立幼儿园教师资质良莠不齐,大批无资质的幼师上岗,也是造成虐童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譬如,山西太原曝出虐童事件的幼儿园即为无照的“黑幼儿园”,浙江温岭的那家幼儿园则为民办幼儿园,而两名肇事幼师则均未取得幼师资格。
虐童都是极端个案。但极端的背后,可能是相对普遍的社会情绪。生气、焦虑、愤怒,互不信任乃至相互猜忌、仇视,成为很多人的日常情绪状态。当这种情绪无法有效控制和疏解时,就可能转化为攻击或宣泄式的外部行为,如公共场合的言语冲突乃至肢体暴力。公交车上的抢座风波,机场里不断上演的“暴力维权”,都和这种乖戾的情绪相关。特殊的是,当这种攻击和宣泄直接发泄到无辜、弱小的孩子们身上时,触痛了社会最敏感的神经。
一切的说辞,都不能减缓那些施暴“老师”的罪责。相信法律也将对他们作出恰当的惩罚。设立“虐待儿童罪”也应该尽早提上立法日程。但匪夷所思的事件频发的时候,就不能仅仅看做偶然的离奇个案,却要从中看出更多的教训和隐忧。
(《北京青年报》10.26 张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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