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视作“十二五”时期结构性减税“重头戏”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在“地域扩围”之后,有望展开“行业扩围”。
10月18日,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北京主持召开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座谈会。李克强指出,“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
“营改增”的税收改革试点今年1月1日从上海起步,其主要目的是减少重复征税问题,使市场细分和分工协作不受税制掣肘。据官方此前测算,“营改增”如全面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
然而,“营改增”直指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平衡。中国目前的税收体系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主要的两种流转税,营业税是地税,增值税是国税,如何协调各方利益是改革的关键问题之一。
8月17日,财政部、央行、国税总局等三部门曾发出通知明确,试点期间,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仍全部归属试点地区,“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发生的财政收入变化,由中央和试点地区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相关规定分享或分担。”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认为,目前的“营改增”试点中,改征增值税部分留归地方财政,已经打乱了中央和地方此前的分税制,接下来需要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
汪蔚青还认为,中国财税改革未来的趋势是,逐步减少地域性的税收优惠,未来的税收优惠将以行业性的优惠政策为主。因为地域性税收优惠是为救穷,而后者则是为发展,实现经济结构的调整。
(《北京青年报》《东方早报》10.22 王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