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后,革命与反革命两种力量激烈较量,土匪也主动或被动地介入其中,被国民党收编用以挽救其失败命运的匪帮比比皆是。
贵州省曾以土匪多而闻名。在众多的土匪中,有一个女土匪头子,因为受到毛主席的特赦而使她的人生充满了传奇色彩。
结交国民党军官
1953年6月5日,在通往贵州惠水县城的几条大道上,人们争先恐后地朝一个方向奔去。人们去那里既不是逛庙会也不是赶集,而是闻讯前去目睹名噪全省的女匪首陈大嫂,大家都想看看这个传说中飞檐走壁、貌似西施,却杀人不眨眼的女魔王。
陈大嫂原名程莲珍,她是贵州长顺县水波龙乡板沟寨大地主陈正明的二房,人称陈大嫂。由于陈正明家中有枪有家丁,陈大嫂跟着他走村串寨,成为出入各种场合的压寨夫人。她天生聪明,不但学会了骑马,也学会了打枪。
陈正明病死后,为保住其留下的大量财产,陈大嫂与惠水县白日乡乡长、原国民党第八十九军的一个营长罗绍铨攀亲结友,并与其弟罗绍凡结婚。
沦落为匪攻打县城
新中国成立前后,由于蒋介石政权的有意组织和国民党散兵游勇聚集为匪,土匪数量激增,他们大搞暗杀恐怖活动,严重威胁着人民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安宁。在开国大典上,朱德总司令发布命令,要求人民解放军剿灭匪特。
1950年3月21日,惠水匪首董全和、罗绍铨等纠集匪众,攻打县城。罗绍铨、陈大嫂率匪部进攻县城的北门,但是没有得手,被解放军守城部队击退。此战结束后,各路土匪大伤元气,陈大嫂决定去贵阳二戈寨投奔她的姑妈。但没过多久,她就在贵州龙里县被抓获。
抓到陈大嫂后,怕夜长梦多,几个领导决定连夜将她送到省军区。
毛主席说:“不能杀!”
陈大嫂是土匪的一个大队长。当时,凡拒不投降的中队长以上匪首,只要抓住就枪决。但也有人提出了另一种意见:长顺、惠水、紫云一带,还有一些四处逃窜的散匪,特别是几个少数民族的匪首还没归案,为了弄清他们的下落,陈大嫂能否暂缓处置?
意见一时难以统一,于是贵州省军区把杀与不杀的理由呈报给西南军区。西南军区参谋长李达要启程赴朝鲜,他指示回来时再研究处理。
1953年3月下旬,李达从朝鲜归来,在北京住了几天,受到毛主席的接见。他汇报了西南地区的剿匪工作,专门谈及陈大嫂的情况。毛主席用肯定的语气说:“不能杀!好不容易出了一个女匪首,又是少数民族,杀了岂不可惜?”
“主席的意思是?”李达试探地问。
“人家诸葛亮擒孟获,就敢七擒七纵,我们擒了个陈大嫂,连两擒两纵也不行?总之,不能一擒就杀。”
悔过从新屡立功
1953年6月5日,惠水县城关镇召开了数千人的群众大会,由法院院长宣判,当场释放了陈大嫂。陈大嫂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政府会放她,她发誓要报答毛主席的救命之恩。
被放了没几天,她就到落草为匪时经常活动的惠水、长顺交界地带,找到那些没有投案的土匪及家属,讲自己的亲身经历,讲共产党的宽大政策,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有22名匪徒向人民政府投降。有几个号称“八大金刚”的匪首,特别凶狠狡猾,拒不投降,于是陈大嫂带着部队进山搜剿,将顽匪一一击毙。之后,不仅惠水、长顺,连紫云一带潜藏很深的匪徒们,也闻风回头,相继向政府投降。
陈大嫂在世时是惠水县政协委员。县政协主席陆世明说:“她文化不高,但对党很有感情,政协各种会议,她都积极参加,每一次组织活动,她都能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陈大嫂去世后,贵州省政协给她开了追悼会,对她一生的功过进行了评价,这恐怕是她生前所没有想到的。
(《乱世魔王沉浮录:中国土匪大结局》刘革学著 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