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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公考第一名因性格原因被拒录

    《 文摘报 》( 2012年10月23日   02 版)

      去年9月,刘金星报考了福建省省委办公厅一科员职位,在笔试、面试环节中分别取得第一名。正当辞掉工作的刘金星满怀欣喜准备入职时,却被电话告知因性格原因不予录用。日前,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对此作出解释,称在考察环节中发现问题,该处理方式符合规定。

      “专业对口,学历符合,还是我上大学的城市,再合适不过。”6月底,刘金星从福建师范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毕业,考到广州一家事业单位,从事信息化建设工作,看到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的职位,一心想考公务员的他立即报了名。

      随后的进展十分顺利,在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公布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中,他以142.1分的笔试成绩位列该岗位第一名;11月15日,刘金星再次在面试中考取第一名;一星期后,刘金星顺利通过体检。随后,福建省相关部门向刘金星的原单位调档审查。

      今年3月,正当刘金星以为能顺利收到录取通知时,却接到了福建省省委办公厅的电话,“干部处一位姓陈的副处长说,经过综合考虑,我不能被录用。”陈副处长表示,虽然刘的工作能力很强,但发现作风有问题,因此拒绝录用;而在刘与有关方面第三次交涉中,省委办公厅改口称是性格问题,所以不符合。刘金星说:“他们的说法前后不一致,这让我很难信服。”据刘金星的大学辅导员林老师说,“我对他比较了解,这孩子秉性不错。”

      福建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在接到刘金星的反映后,曾先后8次与办公厅、省公务员局开会研究,“相关文件有规定,省委办公厅作为用人单位,如发现考生有不适合的情况,有权提出不予录用。”相关负责人表示,考察环节并不存在舞弊行为,为公平起见,该岗位未递补。

      (《京华时报》10.18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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