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张岚和李挺是夫妻,也是同一单位职工,未生育子女。十余年前,张岚与李挺听说自家单位的房子将要拆迁,为拆迁多得房,张岚与李挺便到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调解协议约定双方婚内取得的男方名下单位分房归张岚所有。此后,两人仍以夫妻名义在该房内共同生活,房产证亦未更名。2001年单位实行以旧房换新房,收购价款直接折抵到新房购房款中,两人又共同购买了新房,继续在新房中共同生活,房产仍登记在李挺名下。
2009年上半年,李挺因患癌症住院。考虑到双方已经离婚,房屋及基金均登记在李挺名下,二人商量尽快办理复婚事宜,且均在复婚申请书上签名。因李挺身体行动不便,双方申请民政局到医院办理复婚手续。谁料由于病情恶化,李挺在民政局工作人员到达前二十分钟昏迷不醒,并于当晚逝世。
按照法律规定,李挺的五个兄弟姐妹都是其法定继承人,无奈之下,张岚将李家五兄妹诉至海淀区法院,请求法院将李挺名下房产及基金判归己有。
所幸的是,李家五兄妹中除老三之外,其余四兄妹均认可张岚与李挺是为拆迁假离婚,二人离婚之后仍然共同生活,也认可李挺生病住院后都是张岚照顾,医药费也是张岚支付的,并称如法院判决李挺遗产份额后,他们会将属各自的份额赠与张岚。
最终法院判决,原告张岚可继承属李挺所有的房产份额和基金份额的二分之一,被告李家五兄妹共同继承剩余的部分。张岚拿到判决书后,连称后悔当初为拆迁假离婚,差点害得自己老无所依。
(文中人物为化名)
(《工人日报》9.29 申张 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