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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18日 星期二

    公交地铁色狼频现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18日   03 版)

        9月4日早晨,重庆一大四学生小施乘坐801线公交车前往实习地点。车上人多拥挤,行至中途,小施突然感觉下体不适,低头一看,发现一名戴眼镜的男子正猥亵其下体,小施随即叫喊起来并打电话报警……

        短短几天后,广州地铁又出现一个性质更加恶劣的色狼。据网易、搜狐等报道,9月9日,广州一辆快速公交开往天河区的路程中,一名女乘客突然感到大腿时不时被身后一名中年男子触碰……

        类似的事件屡见不鲜,也让众多女性谈“狼”色变。

        据了解,打击公交色狼面临举证和处罚双重困境,一些受害者虽然将色狼抓获,但因证据不足无法将其绳之以法。即使有了足够证据,对色狼的处罚力度也非常有限。

        据小施介绍,在派出所内,猥亵她的男子只承认触碰到了其下体,但拒绝承认是出于故意。由于没有目击者可以为小施作证,公交车上的监控器也没有开启,公安机关无法对此案进行认定,在作完笔录后,不得不让该男子离开。

        实际上,举证难已成为打击公交色狼的最大难题。即使女性身体或衣服上保留有痕迹,也很难证明其行为是故意的。另外,由于这种接触很难被定性为“猥亵”,不属于刑事处罚范畴,只能进行治安处罚,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立案。

        广州警方对“地铁色狼”的处理也证明了这一点。那名用下体紧贴女乘客臀部摩擦并当众射精的“地铁色狼”,仅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新华网9.12 韩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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