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媒体报道,有学者联名举报新版《现代汉语词典》违法,他们认为《现汉》收录了NBA等239个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违犯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笔者认为,这种说法值得商榷。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并没有禁用字母词的规定。该法的第十四条规定: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基本的用语用字”,而不是“唯一的用语用字”。自清末以来,汉语书面语增加了三种异质成分,即阿拉伯数字、拉丁字母和新式标点符号。在今天的出版物中,除了使用规范汉字外,还普遍使用这三种符号。
在信息化、全球化社会,信息、词汇都处在丰富、变化之中,我们对待新事物、新词汇,也要保持开放宽容的心态。我们不赞成禁用字母词,但反对滥用字母词。规范地使用字母词有两个要点:首先是肯定字母词出现的积极意义,其次是引导并规范字母词的使用。
字母词毕竟是外来的东西,要极为仔细地观察社会对字母词的取舍,吸收那些成熟的,摒弃那些不成熟的。对那些交际中有需要、表达意义明确、流通范围比较广的词应该吸收,对那些交际中并不需要、表达意义不明确、流通范围狭窄的词就不考虑吸收。笔者认为,《现汉》选收的字母词符合必要性、明确性、广泛性这三条语汇规范总原则。
(《光明日报》8.30 苏培成)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