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9月01日 星期六

    每周评论

    由邹恒甫举报想到法律约束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01日   08 版)

        邹恒甫微博炮轰“北大院长奸淫服务员”一事连日来持续发酵,成为网络上下的热门话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8月27日,北京大学新闻中心就该事件的调查工作向媒体进行了通报。调查结果显示,梦桃源餐厅的全部68位工作人员中,没有任何人反映自己曾遭受到或者听说有同事曾遭受到“邹恒甫微博”反映的情况。

        微博举报是公民的自由,公民可以就自己获悉的事实、认可的观点、心中的想法发布言论。但是微博举报也会有一些网络通病,如措辞随意、事件不清等。邹恒甫的那条微博中,除了曝出地点和事件轮廓以外,时间欠缺,人物模糊,没有提及特定的人。

        作为新兴媒介,微博提供的广大空间,确实对更多公民行使监督权起到一定积极作用,便于使用者发布自己所知所想。但是这把“双刃剑”也由此带来了对名誉权、隐私权等更肆意的侵权便利,给予了进行恶意人身攻击和散播谣言的可乘之机。

        无论此次微博举报的真伪最终如何,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众要做到依法举报、对法律负责。也希望邹恒甫尽快站出来给公众和北大一个明确的说法,否则有可能会面临承担“侵权”、“诽谤”、“侮辱”等相应法律责任。

        (《法制日报》8.29 方若霖)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