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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01日 星期六

    周佛海的生死变局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01日   05 版)

        抗日战争胜利后,南京首都高院于1946年11月7日对汉奸周佛海判处死刑,然而次年3月26日国府主席又下令为其减刑。在这138天之间,攸关周佛海生死的案件有着曲折的发展。

        先是在抗战胜利之初,周佛海等因曾戴罪立功,有助国府复员,乃由军统局长戴笠“邀”赴重庆暂避风头。是时,周亦曾以亲笔悔罪书状托人呈送蒋氏。呈文中,他并恳求,如果当局爱惜,不加诛戮,他当长期幽居深山密谷,将8年亲身经历形诸笔墨,以警戒后人。

        蒋先生当时虽无明确表示,但周某自期有功于国府,复得蒋氏亲信有力人物如戴笠者卫护,应无生死之忧。

        及翌年三月戴笠乘机撞山而亡,全国各地复迸发惩奸之声,如上海《文汇报》便曾刊登《周佛海怎么样了》的“读者投书”,指出:试问罪大恶极如周佛海者,为什么至今没有发落?……如果周佛海不立即明正典刑,那么中国根本无汉奸!

        终于,出于周犯罪大重,被押返京受审,并被判以死刑。

        此际,周某及周妻杨淑慧发觉事态严重,通过与律师及亲友商量,杨淑慧向首都高院具状声请再审,状中指出,审讯时,被告重要证人彭寿、程克群(均为军统派在周处潜伏的情报人员)二人正由军统羁押中,未能对代周办理自首及在周寓设立电台与重庆联络之事到庭作证。现二人均获释放,已能到庭,故请准予再审。

        不料,周妻声请高院再审的状子1947年1月23日刚递进去,该院在4天后便驳回了。

        周妻眼见循司法途径以求救济之路已穷,于是便全力缠住蒋主席的幕僚长陈布雷,请陈设法安排她径自拜谒蒋氏,当面代夫求情,哀恳蒋氏以国家元首身份,使用约法(当时宪法)赋予特权,对周加以特赦或予减刑。

        在陈布雷的安排下,当年二月,周妻由保密局长毛人凤陪同晋谒蒋氏。据周某密友、前辈报人金雄白记述当日情况如次:

        (杨淑慧)进入室内,蒋氏已经坐候在那里,周太太一见到这国家的元首,立刻就跪在地上,她只剩得抽咽与悲泣,什么话也没有讲……蒋氏面色也很郑重。终于他向周太太以轻缓的语调说话了。蒋先生说:“这几年,对东南的沦陷地带,还亏了佛海,我是明白的。起来,安心回去吧!让他再在里面休息个一两年,我一定让他再归来的。”(见金雄白著《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

        当年3月26日,蒋主席发布了减刑命令,将周佛海由原判死刑减为无期徒刑。

        周某在老虎桥监狱闻此喜讯,心情大好。不过这种心情也没有维持多久,渐渐的他孤处狱中,内心大感空虚。未久,他患上慢性心脏病,更感染了其他的并发症,几近一年挣扎之余,周已是形销骨立,直到全身销尽,困顿至死。时间是1948年2月28日,有人说这就是天谴。

        (《一九四九国府垮台前夕》龚选舞著 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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