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08月30日 星期四

    说法

    莫让卧铺客车成为“行走的坟墓”

    《 文摘报 》( 2012年08月30日   03 版)

        8月26日凌晨,陕西延安境内包茂高速化子坪服务区附近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双层卧铺大客车与一辆装满甲醇的罐车追尾,甲醇泄漏导致两车起火,事故共造成36人死亡。

        由于事发时乘客大多处于熟睡状态,甲醇泄漏导致的爆燃又挤压了逃生空间,乘客幸免于难的概率非常之小。这一重大事故再次警示人们,长途客车交通安全与事故预防有多么重要。 

        去年7月22日,山东威海一辆卧铺大客车在京珠高速信阳段发生燃烧事故,造成41人死亡、6人受伤。一年之后,悲剧再次重演。

        尽管事故的直接原因有所不同,但是,在一年多时间里,同一型号的卧铺大客车两次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两次都造成了重大伤亡,这样的“巧合”不能不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警觉。

        去年“7·22”事故发生后,交通部曾经“推行”长途客车凌晨两点至五点停车休息制度,但这一制度既非强制性,又非全国普及,更由于缺乏有效监督而几乎沦为空文。同样,工信部和公安部鉴于卧铺客车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曾对卧铺客车实行新品申报和注册登记的临时限制,但这一措施究竟进展如何,对长途客运业又形成了怎样的后续影响,外界也知之甚少。但从“8·26”事故的重演来看,至少一年前所采取的多重防范措施,并没有起到有效的事故预防作用。

        查明“8·26”事故的具体原因、对伤亡者做出良好的善后,这些工作都非常重要。但国家有关部门更应该从同类事故中吸取教训,深入研讨长途客运的安全预防规则。对于运行在全国道路上的三万辆卧铺客车而言,任何制度上的漏洞和管理上的疏忽,都可能是悲剧的信号。

        (《北京青年报》8.27 蔡方华)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