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国家发改委“新型城镇化”专题调研组近日完成了对浙江、广东、江西等8个有代表性省份的调研,谈及城镇化过程中的户籍改革,“几乎所有市长都反对”。市长们的这一态度,皆因他们早已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一旦向进城务工和流动人员放开户籍,就意味着本市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社会基础事务的压力加大。
早在人类社会成型过程中,人的个体就经历了随群迁徙的过程,直至找到了他们理想的家园和栖息地,才停留下来筑屋、生产。从这个意义上说,迁徙是人类的本能之一,也是人类适应社会和大自然的基本反应之一。很多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了公民有迁徙的自由。而中国户籍制度限制了公民迁徙自由,这是当前户籍制度违背常识的第一点。
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有失公平。一个大城市赖以正常运转的前提,包括基础建设、各类服务、物流运转等等,主要依赖于外地人完成。一方面外地人为城市发展持续作出贡献,另一方面却享用不到城市的关键资源,这种只取不予的做法,显然不符合基本的公平原则。
从历史发展规律来看,吸纳外来人口,融合多方文明,是城市化的不二法门。但现在,一些官员一方面高谈阔论城镇化,一方面却对城镇化的基本动因视而不见甚至刻意阻挠,这不是违背常识,就是叶公好龙。
还有一个常识必须强调的是,所谓外地人涌入城市蚕食城市资源,更多的是一种假想的风险。因为,每个人都有基本的经济理性,如果他无法靠自己的奋斗在异地生存,绝不会踏进那个地方。
城市决策者应该回归常识和人类基本伦理,用开放的而非封闭的、自信的而非敌意的、大气的而非狭隘的心态,善待外来人口,善待城市发展的本来规律。
(《羊城晚报》8.21 陈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