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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8月23日 星期四

    酒店来“客”

    《 文摘报 》( 2012年08月23日   03 版)

        窃贼现身高档酒店

        2010年7月,邹先生携家人来上海参加招商会,28日,住进一家五星级酒店1611房。第二天上午8点左右,邹先生和家人离开房间吃早餐,出门时,邹先生嘱咐服务员打扫卫生。

        此时,在自助餐厅餐厅门口有位男子走来走去,他个子不高、戴着眼镜,拿着手机在打电话。

        几分钟后,一个叫陈非(化名)的男子来到了16楼,服务员王安(化名)正在例行打扫房间。陈非焦急地对她说:“我是1611房间的客人,等下有事情,快点帮我打扫房间。”按照酒店规定,客人必须持有房卡进入房间。但看到对方一脸凶相,王安把到口的询问又憋了回去。毕竟,如果因为这件事受到顾客投诉,不仅会受批评,更要被扣钱。于是,王安用自己的通用房卡开了房门,陈非随即进入房间。

        “我时间紧,你只要打扫卫生间就可以了,房间不用整理。”陈非的下一个指示,王安没有反对,进入卫生间开始打扫。等她出来,发现陈非已经离开了房间。

        邹先生和家人吃完早餐后,直接去了世博园参观,途中因儿子身体不适,上午10点返回酒店,发现服务员仅打扫了卫生间,没有整理房间。经询问,邹先生得知,之前有人冒名进入房间,连忙查看自己的行李箱,里面的7000余元现金已经不翼而飞。邹先生找到了酒店管理层,酒店对其损失进行了赔偿。当时由于时间紧,邹先生没有报警。

        故伎重施,安保人员将其抓获

        2011年11月21日上午8点左右,陈非来到上海静安区一家五星级酒店17楼,试图故伎重施。警惕性很高的服务员薛斌(化名)打开了1712的房间,但在让陈非进去前,坚持要求其出示房卡,陈非谎称在太太手中,意图留在房中,遭到薛斌拒绝。五分钟后,陈非贼心不死,试图再次进入1712号房间,让薛斌开门后,却又被出示房卡的要求阻隔,陈非无奈离开。

        此时,薛斌觉得陈非的行为有些反常,便通知了安保部。酒店安保人员当即调看录像,发现监控画面中的陈非与警方下发的协查通告中盗窃嫌疑对象的外形吻合。半个多小时后,当陈非再次回到这家酒店时,安保人员将其抓获并移送公安。

        经警方查证,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陈非以“先骗后偷”的手法,利用早餐时间,在北京、广州、上海等地14家高级星级酒店,窃取了16名客人的现金、会员卡等共计人民币23万余元。

        今年5月29日,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以陈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3个月,处罚金12万元。

        防范意识低 造就“无人之境”

        陈非作案为何屡屡得逞?据相关证人证实,案犯陈非随客人步入餐厅时徘徊于客人餐桌旁佯装拨打手机,由于没有服务人员问津,其轻易窥得客人放置于餐桌上的房牌号,进而窜至客房走道骗服务人员打开客人房间实施盗窃。

        从截获的监控录像资料看,陈非多次于上午8点左右窜入上海市各大酒店,有时相隔一两个小时步入同一饭店,有时间隔半小时窜至同一楼层,均未受到管理人员的询问,使其得以从容“踩点”,伺机盗窃。

        此外,客房服务人员均未执行治安管理制度。当陈非要求打开房门时,服务员均未向总台核对入住人员信息或向保安部报告。即使有服务员提出出示房卡的要求,却未坚持到底,使陈非如愿以偿。同时,酒店出于经营需要,发生盗窃案件往往内部消化,互不通报。 

        (《检察风云》2012年第14期 蔡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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