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民刘先生被妻子数落了一番,只因他误买了10盒快要过期的牛奶。“牛奶快过期了没有明确标示,又没有看生产日期的习惯,所以就稀里糊涂买了。”刘先生对此非常懊恼。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就发文要求食品经营者对即将过期食品(即临期食品)应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然而,记者近日走访发现,济南各大超市明确标示的临期食品少之又少。
二环东路一家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超市本身空间狭窄,另设一个专区,占地不说,供应商也不愿意进,觉得降低了身价。另一方面,同一商品在一家超市内只有一个条码,由于“临期食品”售价一般相对较低,同一条码无法显示两种价格。再者,超市食品有上千种,要集中陈列在一个专柜,无形中也增加了人力成本。
目前对临期食品的界定国家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大范围推广还有一定难度。以保质期30天的牛奶为例,当记者问临近保质期多少天下架时,有的说会提前7天下架,有的说提前5天下架。
消费者对于商品的选购又有自己的“小算盘”。济南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一般来说,我都会买货柜深处的牛奶,离保质期远,比较新鲜,放在前面的往往是快要过期的。”王女士表示,对于临期食品的鉴定,还是得靠自己扒拉着看商品的生产日期来确定。
(《齐鲁晚报》8.13 宿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