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卫生部部长陈竺在2012中国卫生发展论坛上发布了《“健康中国2020”战略研究报告》。报告提出了2020年国民健康发展的10个具体目标,其中之一就是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要在2005年73岁的基础上再增4岁。
报告显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我国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由新中国成立之初的35岁提高到了2005年的73岁,仅用半个世纪就将人口寿命延长了38岁,世界罕见。
不过,陈竺表示,目前我国居民健康状况仍需改进,不同人群之间的差异明显。报告显示,在人均预期寿命方面,2005年我国城市地区人均预期寿命为74.8岁,农村地区为72.2岁,城乡差异为2.6岁;而东、中、西部城市人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6.4岁、73.5岁和71.9岁,最大差距为4.5岁;东、中、西部农村人均预期寿命分别为74.4岁、71.9岁和69.3岁,最大差距为5.1岁。
报告认为我国居民健康寿命与人均预期寿命还有一定差距。数据显示,2005年我国人均期望寿命为73岁,而健康寿命仅有65岁,二者相差8岁,这意味着我国居民一生中有8年时间处于非健康状态。
“各种慢性非传染病对我国居民人均预期寿命的提高影响最大。”报告将死因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感染性疾病、营养不良等;第二类是各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第三类包括各种损伤和中毒等。其中,去除慢性病这类死因可将我国居民预期寿命提高13.2岁,而去除第一类和第三类死因只能增寿1.9岁和1.6岁。
(人民政协网 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