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看像黑社会,近看是城管队。这是发生在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据新华网8月6日报道说,深圳城管龚波在“执法”时被小贩刺死。事后,龚波一度被渲染为英雄,所在公司还为其申请“革命烈士”。日前,警方发现,龚波竟是某犯罪团伙骨干。他们披着城管外衣,对辖区商贩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
一个涉黑人员怎么成了执法的城管人员?说起来奇怪,其实并不奇怪,因为深圳许多城管服务都已经打包拍卖了。自2007年起,深圳市政府便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在全市配备使用城市协管员。截至目前,深圳全市共有35家公司参与城管服务外包。黑社会组织仗着人多势众,采取“围标”等方式轻而易举地竞标到城管外包业务。而他们一旦公共权力在手,能不“借城管之名,大肆驱赶小贩,霸占摊位,向摊贩收取‘保护费’,攫取非法利益”吗?
表面上是“服务外包”,其实质却是“权力外包”。权力是由民众让渡于政府,这种权力不能再由政府委托于私人。在这里,深圳市将城管的公共权力外包给了私营性质的公司。照此,公安局、法院也可以让私人承包了?这难道不能引起我们的深思吗?
(《民主与法制时报》8.15 王俊杰)